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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0年,我的10年。
  2008-11-13 20:05:00  
 

在开心网上看到暖暖写这个题目。寥寥几笔。

勾勒出一个女孩青春荡漾的十年。
我便突然有了一些感觉。
再加上傍晚时候听惯常听的电台节目。主持人说起朴树。说他出道十年。
是的。我从十年前听到他的歌曲,并一直珍藏。
十年,他出了两张专辑,二十首歌。我一直将这些词曲铭刻在心。
我最爱听NEW BOY,我最爱唱那些花儿,我并不喜欢白桦林。我喜欢他歌里的成长。

 

十年,是两手摊开,一个指头一个指头数过来的时间。
十年,是你不认识我,我不认识你的时间。
十年,双手合什祝福彼此的时间。
十年,我们并没有几个十年。

 

1998年。高二。在一个普通高中的普通班里当一个普通的孩子。
与北京的儿时玩伴保持通信。
与喜欢的男生做好朋友。
与邻桌的女生唱张信哲。
那个时候去上电脑课是要带鞋套的。而且只能练打字。应该是286什么的。囧。
哦对,那一年有世界杯。我爱上足球,与劳尔。

 

1999年.高三。成绩一般。前途未卜。
有一天知道表妹考上很好的高中后开始觉得自己必须奋发图强。
看到新概念的第一届作文集。学会写真实的心情与文字。并被年轻语文老师衷爱。
喜欢欺负前桌一个笨得可爱的女生。-__-我也是那时候才发现自己有BT的潜力。
看到韩寒。文字真实刻骨。那时候还没有网络作家。文章都是用笔的。

 

2000年.我上大学了呢。
应该就是在那一年有了第一个QQ号码。家里也有了第一台电脑。联想的台式。
那时候的图书馆总是占的很满。那时候QQ还叫OICQ
是一个简单的蓝色背景的小企鹅。我喜欢用一个兔子头像。后来有人就叫我兔子。
我有了一个很好的网友。男。经常通信。
他写一笔很好的字。幽默。文采很好。囧。刚才和人聊起,发现还留着他照片。
但现在已经失去联系。

 

2001年.到学校本部来了。见识到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大学。
上过通宵,玩过游戏,聊过聊天室。
发现外面世界太繁杂。
我有三个QQ号码。那个时候。

 

2002年.又是一年世界杯。盛开在亚洲。
去鲨威了,去论坛了,去豪门了。
风光一时。囧。和N多人拍砖,和N多人调侃,
更重要的是,和N多人做了朋友。
包括现在一直在联系的很多人,都是在那时候出现的。
一直用一个号码与这批人联系着。从那时现在这个号码就没变过了。

 

2003年.非典了。我要考研了。
那一年豪门也改版了。我在复习考试的时候去看过。并不喜欢。
非典的时候我们除了手机也就只有网络了。
我在QQ上写,自己很平安。

 

2004年.考上研究生了。
我有了自己的第一个笔记本。现在也一直在用的SONY
觉得自己把这个本本保养的颇不错。
那一年开始有了QQ群。
我比较喜欢在群里与很多人聊天的感觉。

 

2005年.与2004年一样。
因为回想起当年的一个男人,所以开博。
那是一个在心底里铸了高墙的人。
我博客的名字叫,人生若只如初见。

 

2006年.我毕业了。
来北京。在杂志社里实习,开始用MSN
我一直不太用MSN的。只用于工作的联系。
以始自己不会显得过于幼稚。
我的QQ从不上线。但你与我说话,我会告诉你,我在。

 

2007年.正式开始工作了。
周围的人结婚的结婚,生娃的生娃。
我在旁人的热心与唠叨声中依然一个人。
QQ
上突然出现了好多好多的群,但很多都被我屏蔽,聊天记录保持空白。
我建起了很多好友分类。我把最亲密的人叫太阳。我把最疏远的人叫火星。

 

2008年.十年.
与一些人重逢,与一些人走散。
人生无非就是这样起落不平。离离合合。
QQ
是开电脑必登录的软件。
但保持隐身。只对一小部分人可见。
其实你知道我最喜欢QQ的什么功能么。是签名。
自己的签名保持常新。并喜欢惦记他人。
人生,莫不过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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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的梦想]明天起,做一个温婉的女人
  2008-10-22 11:09:00  
 

Q这几天,在签名上写了这样的句子。
并自顾自的给温婉加了引号。
我没告诉她,其实我还是喜欢你现在这样子。

周末的夜晚,在家里看书。
电话打过来。一个陌生的号码。
我接起,清浅的声音,带着浓重的鼻音。一瞬间,我竟然没听出是Q。
嗯,当她又一次跌倒在爱情面前的时候,她又一次表现出了小女人的典型情绪。
脆弱。眼泪。以及,想念我。
我问了一些不得不问的废话。比如,怎么了。比如,为什么。比如,何必呢。
嗯,还是爱情。
一个男人,据说算帅的,也还是有过一段时间关系不错的岁月。
因为一些不太重要的事情就留给彼此一个决断的背影。
Q很不能释怀,执拗的说,我有什么配不上他的。
我在听筒这边笑着对她说,这不是什么配得上配不上的问题呢。
他只不过是爱情路上月老错搭的红线。
无论再怎么喜欢的人和事,都是会过去的。
当你站在岁月河流的这端向过去年轻的自己望去的时候,
就会发现那个时候以为顶到天的事情都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早已记不得了。

我拿老王做例子。残念-_-||
她没说话。然后说,那我怎么还是这么没出息呢。
我笑。不错了,没半夜找到人家家里去了。算进步。
她说想呢,不认识他们家路。
我笑她。其实心里竟是有些羡慕她这样分明的性格。
敢爱敢恨,哭的时候很用力,笑的时候很大声。
爱的时候也绝不给自己和别人留下遗憾。
其实宝贝,这样的你是如此的好。

下面的这一段是在别人博里看到的。
我当时送给自己。现在送给你。

宝贝,你相信我,花可以开的总会开。
上帝,只是暂时丢失了属于你的爱情地址。
最苦难的日子都能过去,事情只会慢慢好起来。
你这么好,没有理由没幸福。
那些陪我们走了一程的人,只是路人。
属于你的良人总会到来,来珍惜如此美好的你,一世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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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的梦想]忆少年时竹马青梅(之四)
  2008-9-27 9:59:00  
 
没有了。之四威逼利诱,不让写了。

我承认,我跟之四也确实不太熟,二十年前就不熟,二十年后稍微熟了一点,丫也天天没句真话。好吧,我就说一句,这十来年我一直没敢说的话,呃……我们家还塞着一盘借你的磁带呢,十多年了,我不是故意的。

另外,我写文的本意是,撮合曾经沧海的等了二十年的从少女等到少妇从少男等成大叔的之一和之四。但最新近况是,之一已有新欢。二人饭间含情脉脉状令我肃然。。起敬。俗话说宁拆一座庙,不毁一庄亲。我够剩的了,别再因为这事让老天爷盯上了,这不就毁了一个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的美女么。。所以,我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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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的梦想]Goodbye&Hello——蔡健雅的九二六
  2008-9-27 9:59:00  
 

大概如我这般年纪还依然保持单身的女人,都会喜欢蔡健雅。

昨晚与小毛同学约了去看蔡健雅内地的第一次开唱,
我调侃她,像你这样的幸福人儿不应该来听蔡健雅啊
她答我,谁还没有过那一段反复听一首歌到深夜,听到流泪的年岁呢。

我倒是一直喜欢这个声音的,另外的还有彭佳慧。
彭佳慧婚了孕了,幸福从声音中飘出来,歌却唱的少了。
最近的一次,应是与游鸿明合作的“夫妻脸”,呵。
蔡健雅却还是依旧,专辑出的也并不多,
固守着简单却明朗的词与调,
吐字清晰,不跳舞也鲜有绯闻,
得了新的奖,却依然与吉他为伴。
喜欢她的人不多,甚至连名字都念起来陌生。
却一定也会有那么一小群人固守在那里,
在与感情纠结或挣扎的时候,想起她来。

她的演唱会在北展剧场,一个很小的可以容纳2000多人的地方。
有很好的音响效果,环绕一周都能听到声音里的腔调与质感。
甚至,在安静的时候,你会觉得,她,就是在你耳边吟唱呢的。
好吧,我承认我只是听过那个体育馆里的快男们,
对那类毁声不倦的音响效果耿耿于怀。
 于是,这一次简直是惊艳。
一个不大的地方,一个适中的座位,一个环形的舞台,
一屏能将TANYA的笑脸清晰映刻的大幕,
一个穿黑色裤装、简单吊带与明媚高跟鞋的女人,
一把吉他,一副好声音,
一首首相伴过孤单或幸福岁月的歌曲,
一群台下轻声合唱的男女,
一个兴奋到夜不能寐的夜晚,
还有一段,到现在还依然沉迷的回忆。

她的很多歌曲,我都是爱的。爱过的。
在年纪很轻的时候,会用她的歌词做题目,
写到自己血泪横流,
会不经意的就被其中的某一句词触动,
念起某一个人,活生生的将自己套进去,
安静俐落地划开爱情的伤口。
后来便过了那段过于为辅新词强说愁的年岁,就安静了许多。
会喜欢“达尔文”这类算忧伤但绝不算哀怨的曲,
会喜欢“空白格”里低沉的大提琴声响,
会喜欢goodbye&hello这样的,她的快歌。
会在心情好的,或者不算太好的时候想起这些歌来,
甚至就只是会因为想要在K歌时唱一首别人合唱不来的曲子而找她的歌听。
听到“跟你借的幸福”,诸如此类时,
也还是听下去,但不沉迷,
不再自己一厢情愿的被歌词击到遍体鳞伤。
现世安稳,岁月静好,
是我此时脑中激荡出的词句,这令我心安。

好吧,我承认我对这个十年磨一剑始终如一的女人,愈发爱了。
我对这个抱着吉他、弹着钢琴,全心全意唱足26首歌曲的女人,愈发爱了。
我对这个穿着于演唱会来说算极简单的衣服的女人,愈发爱了。
我对这个不是太擅长与歌迷互动,但会自顾自的讲冷笑话的女人,愈发爱了。
我尤其对这个在最后安可部分穿白色Tshirt,淡蓝色仔裤,唱“love is beautiful”的女人,愈发爱了。
感谢TANYA,感谢她陪伴过我们相恋的、热恋的、失恋的、单恋的甚至暗恋的时光。
耳边,仿似还在回荡:

“我的青春 也不是没伤痕
是明白爱是信仰的延伸
甚么特征 人缘还是眼神
也不会预知爱不爱的可能
保持单身 忍不住又沉沦
兜着圈子来去有时苦等
人的一生 感情是旋转门
转到了最后真心的就不分
有过竞争 有过牺牲
被爱筛选过程
学会认真 学会忠诚
适者才能生存
懂得永恒 得要我们
进化成更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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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的梦想]忆少年时竹马青梅(之三)
  2008-9-22 12:09:00  
 

 

好吧,有人说这个故事忧伤了,这并不是我的本意。

 

姚,算起来,在一起长大的这群孩子中,我与姚应该算关系顶不错的了。

 

据回忆,小学时,此男最大的特点好像也就只有一个,曰:跑得快。那会儿,他穿一深蓝色国产名牌镶边运动衣,脚踏世界著名运动鞋品牌——回力,那个帅劲儿,那个气势,绝对不亚于奥运会上的刘翔。嗯,我说的是北京奥运会,谢谢。我其实真的想不起来,姚同学当年究竟在跑步的事业上有过怎样的辉煌了,我甚至都想不起来这娃最擅长的是长跑还是短跑,反正不是110米栏,我肯定。这个平凡的人啊,在小学六年的时间里,就这样以“跑得快”名扬于世,且20多年来,都未从我的脑海中消失,堪称荡气回肠,惊心动魄是也。

 

另外,还需注意的是,大凡运动多年的人,一旦停止运动,身材便会明显呈横向发展。姚同学也没有逃脱命运的捉弄。不过近年来在其连续的日行一餐之后,已是卓有成效,身材已恢复到历史同期最高水平。往日哪个神清气爽的干练少年虽然已经淡出视线,但一个成熟稳重的中年男子正阔步向我们走来。^_&

 

关于女人,呃,这个本来我不想写的,因为他女朋友,嗯,凶得很。用他本人的话形容,那眉毛一挑,不寒而栗……但是,不描写曾经的年少轻狂,就难以明白如今他浪子回头的得来不易,所以,从头说起。

 

那是在伟大的学前班时代,那时候的小孩子乖啊,放学之后便排着队回家,哪有车接,哪有人送啊,哪能在上下学的时候与小男女朋友卿卿我我啊。我们这一队小孩回家的固定路线是那条从学校绵延而上的小路,冬天的时候路上常会结大块的冰,我们穿着棉鞋在上面打滑,你来我往的,就算是件快乐的事了。嗯,话题跑远了。那是某一天放学。我、琳和姚笑闹着走在队伍后面,也不知是谁的主意,要不就是我们几个都同时看其面的那女孩不太顺眼,反正挑唆几番之后,我们就怂恿姚给她点颜色看看。-_-||| 姚同学二话不说,从书包里拿出一支倩碧,就朝那女孩……的屁股……捅去,之后。。。。。。我就忘了。其实以上情节我也只是靠着一些成年后的思维来概括,唯一让我几十年风雨不改,刻画下深刻回忆的,就只有这一句话:“姚,用铅笔,捅,一个女孩的,屁股。”

 

……我预感到此文过后,本人将经历一场腥风血雨般的批判和讨伐,那么就趁着现在清醒,再多写几句吧。

 

上面这件事情告诉我们,姚同学,在那么小的年纪就与女孩,们,有缘。

 

后来便是初中。初中的环境大概对我们的影响是最大的。琳那时已举家迁往首都北京,临行前送我们每人一根自己编的玻璃丝手链以做纪念。红,我前面写到过,我并不愿意提这是她蜕变的开始,但事实如此。而姚,那时也与我隔了些距离。很多的故事我并没有亲见,只是零散地从红和其他人嘴里听到一些。

 

我只记得一个姓安的女孩,印象中并不漂亮,短发,据说学习还不错。在坊间的传闻中,这是一个出了名的不安分的姑娘,与之有关的若干有的没的的故事以多个版本的形式流传世间,我也很遗憾地听到了她与姚之间的“绯闻”。至于姚的其他那些不太具有眼球效应的事件,在那一段时间里,不断听人提起,所幸我忘的快,不然今时今日,一本《姚与他的女人们》的巨著将出自我手,也未可知。

 

不过,我很庆幸,那一年,姚转学去了山东。

 

后来的高考他并不太顺利,山东的高考分数高的很,于是他回到家乡,再然后,我们就成了校友。

 

我认为,他的大学生涯算是优秀的。当然不排除其年龄优势显示出来的成熟支撑于此。大一卖台灯大二卖考卷大三当导游大四实习当领班,-_-||,四年生活是如此的充实而快乐。还有,这个从小便与女人有着不解渊源的人,用LV的话说,竟然在那些年里转了性。一段感情一谈就是六年。我也是看着他们六年如一日的走到今天的,从大一的相遇,之后四年的相识相知,再到如今南北半球间隔着海的思念,写到这时,我都不禁要为他们这一段爱情感动了。你要知道,那些说着永不分离的,有多少都已经散落于天涯。而他们,我微笑并祝福,有情人终成眷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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