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心网上看到暖暖写这个题目。寥寥几笔。
勾勒出一个女孩青春荡漾的十年。
我便突然有了一些感觉。
再加上傍晚时候听惯常听的电台节目。主持人说起朴树。说他出道十年。
是的。我从十年前听到他的歌曲,并一直珍藏。
十年,他出了两张专辑,二十首歌。我一直将这些词曲铭刻在心。
我最爱听NEW BOY,我最爱唱那些花儿,我并不喜欢白桦林。我喜欢他歌里的成长。
十年,是两手摊开,一个指头一个指头数过来的时间。
十年,是你不认识我,我不认识你的时间。
十年,双手合什祝福彼此的时间。
十年,我们并没有几个十年。
1998年。高二。在一个普通高中的普通班里当一个普通的孩子。
与北京的儿时玩伴保持通信。
与喜欢的男生做好朋友。
与邻桌的女生唱张信哲。
那个时候去上电脑课是要带鞋套的。而且只能练打字。应该是286什么的。囧。
哦对,那一年有世界杯。我爱上足球,与劳尔。
1999年.高三。成绩一般。前途未卜。
有一天知道表妹考上很好的高中后开始觉得自己必须奋发图强。
看到新概念的第一届作文集。学会写真实的心情与文字。并被年轻语文老师衷爱。
喜欢欺负前桌一个笨得可爱的女生。-__-我也是那时候才发现自己有BT的潜力。
看到韩寒。文字真实刻骨。那时候还没有网络作家。文章都是用笔的。
2000年.我上大学了呢。
应该就是在那一年有了第一个QQ号码。家里也有了第一台电脑。联想的台式。
那时候的图书馆总是占的很满。那时候QQ还叫OICQ。
是一个简单的蓝色背景的小企鹅。我喜欢用一个兔子头像。后来有人就叫我兔子。
我有了一个很好的网友。男。经常通信。
他写一笔很好的字。幽默。文采很好。囧。刚才和人聊起,发现还留着他照片。
但现在已经失去联系。
2001年.到学校本部来了。见识到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大学。
上过通宵,玩过游戏,聊过聊天室。
发现外面世界太繁杂。
我有三个QQ号码。那个时候。
2002年.又是一年世界杯。盛开在亚洲。
去鲨威了,去论坛了,去豪门了。
风光一时。囧。和N多人拍砖,和N多人调侃,
更重要的是,和N多人做了朋友。
包括现在一直在联系的很多人,都是在那时候出现的。
一直用一个号码与这批人联系着。从那时现在这个号码就没变过了。
2003年.非典了。我要考研了。
那一年豪门也改版了。我在复习考试的时候去看过。并不喜欢。
非典的时候我们除了手机也就只有网络了。
我在QQ上写,自己很平安。
2004年.考上研究生了。
我有了自己的第一个笔记本。现在也一直在用的SONY。
觉得自己把这个本本保养的颇不错。
那一年开始有了QQ群。
我比较喜欢在群里与很多人聊天的感觉。
2005年.与2004年一样。
因为回想起当年的一个男人,所以开博。
那是一个在心底里铸了高墙的人。
我博客的名字叫,人生若只如初见。
2006年.我毕业了。
来北京。在杂志社里实习,开始用MSN。
我一直不太用MSN的。只用于工作的联系。
以始自己不会显得过于幼稚。
我的QQ从不上线。但你与我说话,我会告诉你,我在。
2007年.正式开始工作了。
周围的人结婚的结婚,生娃的生娃。
我在旁人的热心与唠叨声中依然一个人。
QQ上突然出现了好多好多的群,但很多都被我屏蔽,聊天记录保持空白。
我建起了很多好友分类。我把最亲密的人叫太阳。我把最疏远的人叫火星。
2008年.十年.
与一些人重逢,与一些人走散。
人生无非就是这样起落不平。离离合合。
QQ是开电脑必登录的软件。
但保持隐身。只对一小部分人可见。
其实你知道我最喜欢QQ的什么功能么。是签名。
自己的签名保持常新。并喜欢惦记他人。
人生,莫不过如此。